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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-課程專區
- 開發符合社會需求課程,建立學員在職場上需求接軌的訓練機制。
- 提昇師資及訓用合一,結合教授學術素養與實務經驗協同教學,達成訓練效果。
- 創造學以致用、持續開拓學員在職場上運用技能。
- 多角化經營教學策略,滿足學員需求,開發多元化、多樣化教育類別,學習上更具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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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| 292 |
課程名稱 | 保險評議案例實務班 |
課程日期 | 2025-10-20~2025-12-29 |
課程時間 | 星期一18:00~21:00(11/10暫停一次) |
時數 | 30 |
招訓對象及 資格條件 |
凡年滿15歲以上,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(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)、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,即可符合補助對象 |
課程詳細資訊 | 10/20 評議制度與評議程序-介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評議制度運作 10/27 複雜之保險利益-誰可以幫誰投保?變更要保人是否有效?借名契約問題研究 11/3 契約成立與否之問題-要保書送進保險公司發生事故是否理賠?何時完成續保? 11/17 如何解釋條款疑義?保險條款爭議很常見,但到底要如何解釋條款?解釋方法有哪些? 11/24 違反告知義務之案例-告知不實是實務爭議第一名,業務員也有後續被追償之可能,透過案例來詳細拆解保險法第64條所有問題 12/1 被保險人親見親簽問題-被保險人親簽與否關係契約效力、未成年人的複雜情形、被保險人日後反悔可以如何處理? 12/8 關鍵的受益人-誰當受益人、受益人如何指定及變更、變更之方式與時點、與法定繼承人之關係 12/15 停效復效比你想到還多問題-停效何時(如何)開始就是爭議來源、無條件復效、有條件復效之條件如何認定? 12/22 健康險問題案例-帶病投保之認定、住院必要性、手術必要性 12/29 傷害險問題案例-傷害險定義之複雜、有體況的人發生意外事故之認定、自殺之除外如何認定 知識: 1.認識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評議制度運作方式 2.瞭解保險利益、契約成立時點、要保書與續保爭議 3.掌握保險條款解釋原則與法律適用基礎 4.分析告知義務、親簽問題與受益人指定等實務關鍵 5.熟悉健康險與傷害險中常見爭議與理賠依據 技能: 1.能針對保險契約效力與理賠爭議進行初步判讀與分析 2.具備解讀與應用保險條款的能力,提出合理解釋依據 3.能透過實務案例釐清爭點,應對親簽、告知、受益人變更等情境 4.培養辨識與處理保單爭議的實務處理技巧 學習成效: 1.強化從業人員保險法規與實務爭議的應變能力 2.能針對客戶保單進行專業說明,降低爭議風險 3.提升法律素養與判斷能力,展現更高的服務品質與專業形象 駱冀耕 老師 經歷: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講師 保險業法遵及法務資深主管 實踐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兼任講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調解人 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民法講師 保經代公司主管及產壽簽署人、上櫃公司法務主管、銀行高端客群處專家團隊 |
上課位置 | 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28號6樓 |
費用 | 5860 |
報名網址 | https://ojt.wda.gov.tw/ClassSearch/Detail?OCID=166078&plantype=1 |
注意事項 | 1.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線上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之順序審核參訓資格,符合者依序通知,且於5天內繳交齊全相關證明文件並完成繳費及簽訂契約書者依序錄訓,逾期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。 2.受訓費用一律報名時繳交全額,缺席時數不超過總時數1/5,得已享有勞動部補助(課後由勞動部撥補助款予學員)。 3.開課日前年滿45足歲以上視"中高年齡者",享有勞動部100%補助報名費。(勞動部補助條件:三年十萬元) |
備註 | 【此課程由臺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辦理】 報名時間 採線上報名 114/09/20 12:00 1.請先至台灣就業通: https://www.taiwanjobs.gov.tw 加入會員/登入會員(建議先進行會員資料維護) 2.再至在職訓練網 課程代碼:16607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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