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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舊文 2013-05-22 00:00 回上一頁

【公告】勞委會勞保局將加強輔導及查核補習班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

       依照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,僱用員工1人,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,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。勞委會勞保局說明,非屬強制參加勞保的單位,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、補習班、私立幼兒園、私人診所、人民團體、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公司行號等,如果沒有自願參加勞保,還是必須在所僱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員工參加就業保險,不依規定辦理加保手續,雇主將被核處10倍罰鍰,如因此導致被保險人領取就保相關給付的權益受損,還須負責賠償勞工所受的損失。

        勞保局指出,根據以往輔導各事業單位辦理員工加保作業,發現不屬於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對象的單位,雇主常表示不清楚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,所以沒有申報員工加保,影響員工權益甚大。為保障勞工權益並加強宣導正確投保觀念,勞保局近年來針對勞保自願、但為就保強制投保的單位逐步進行加強輔導,初步已完成輔導全國1,500多家私立幼兒園加保工作。 

        今年勞保局將鎖定「短期補習班」進行查核,如發現新設立的短期補習班已僱用員工,卻未依規定辦理投保,將會核處罰鍰,並持續輔導其他就保強制單位依規定納保,期望透過輔導查核機制建構完整的就業安全體系。

        勞保局強調,就業保險除了為勞工在遭遇非自願性失業時,提供失業給付外,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,另外接受職業訓練期間的失業勞工,也會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,及提供失業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的眷屬健保費補助,以安定勞工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,並協助其儘速再就業。另外,被保險人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還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。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,以保障員工權益。 

全文請見:http://www.bli.gov.tw/news.aspx?sys=news&type=new&id=G5AFxCQ9Pl8%3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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