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
回首頁 加入我的最愛 網站地圖 聯絡我們

關於本會

最新消息

活動行事曆

課程專區

法令專區

下載專區

相關連結

聯絡電話
電子信箱
服務時間
教育訓練中心
HOT資訊
。 首頁 / 最新消息
歷年舊文 2014-10-08 00:00 回上一頁

﹝新聞﹞ 產假薪水 不得低於平均工資

女性勞工有56天的產假,請假期間工資照常幾付,不過,有些行業採取獎金制,導致產婦領的比較少,勞動部發出解釋令,勞工產假期間的薪水如果低於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,必須以平均工資來計算。

勞動部副司長謝倩蒨:「產假期間停止工作工資照給,在目前來說工資是以,最近一個月的工資,來做計算今天我們,特別發了一個解釋令,如果一個月最近一個月,工資低於平均工資,就是以平均工資來做計算。」

勞動部表示,有些行業採取獎金制度,例如房仲業者、業務員,薪水每月都是浮動的,加上孕婦生產前常因害喜請假,獎勵金的收入往往大幅減少,薪水自然領的不多,若是按照舊規定,不盡公平。(民視新聞 綜合報導)

 

資料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94%A2%E5%81%87%E8%96%AA%E6%B0%B4-%E4%B8%8D%E5%BE%97%E4%BD%8E%E6%96%BC%E5%B9%B3%E5%9D%87%E5%B7%A5%E8%B3%87-060102183.html

回上一頁

本網站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服務協會 版權所有 ©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.
10074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28號11樓 TEL:02-3322-5233 FAX:02-3393-8828 E-mail:Ld33225233@gmail.com
教育訓練中心 電話:02-3393-7778、02-3393-7768 傳真:02-2394-3502